一、适用范围
本细则适用于2007年茶叶加工机械的质量安全普查工作,旨在明确普查目标、规定普查内容、规范普查办法、保证普查质量。
二、普查对象
普查的对象为茶叶加工机械,重点调查揉捻机、理条机、扁茶炒制机、包揉机。
三、普查目标
掌握茶叶加工机械整体生产贸易状况,了解揉捻机、扁茶炒制机、理条机、包揉机的质量安全状况,提出促进行业发展措施和建议政策。
四、普查内容
(一)茶叶加工机械企业生产基本状况;
(二)揉捻机、理条机、扁茶炒制机、包揉机的安全状况;
(三)揉捻机、理条机、扁茶炒制机、包揉机对茶叶中重金属(铅、铜)含量的影响情况;
(四)揉捻机、理条机、扁茶炒制机、包揉机用户使用情况。
五、职责分工
(一)本次普查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牵头组织,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四川四省农机鉴定站作为协作单位参加。
(二)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项目整体组织、协调。具体工作包括:
1、制定普查方案、普查工作实施细则,组织召开普查工作培训会和项目总结会。
2、在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四川四省农机鉴定站开展调查期间派人参加。
3、对国内其他省进行15家企业函调和20个用户调查。
4、汇总普查结果,撰写普查总报告。
(三)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四川四省农机鉴定站作为本次普查的协作单位,负责完成本省的产品普查工作。工作内容包括:企业函调、企业现场抽样、用户调查、资料收集、数据汇总、省内普查报告编写。各省农机鉴定站应对省内所有茶叶加工企业进行函调,企业现场调查、抽样检测与用户调查数量如下:
表1: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四川四省调查任务表
普查内容 |
各省工作量 |
浙江 |
安徽 |
福建 |
四川 |
企业现场调查 |
10家 |
10家 |
10家 |
10家 |
茶机抽检 |
20台(其中揉捻机5台、扁茶炒制机15台) |
20台(其中揉捻机5台、理条机15台) |
20台(其中揉捻机5台、包揉机15台) |
20台(其中揉捻机5台、理条机15台) |
茶叶抽样 |
15组(其中揉捻机5组、扁茶炒制机10组) |
15组(其中揉捻机5组、理条机10组) |
15组(其中揉捻机5组、包揉机10组) |
15组(其中揉捻机5组、理条机10组) |
用户调查 |
20户(其中揉捻机用户5个、扁茶炒制机用户15个) |
20户(其中揉捻机用户5个、理条机用户15个) |
20户(其中揉捻机用户5个、包揉机用户15个) |
20户(其中揉捻机用户5个、理条机用户15个) |